style="text-indent:2em;">这篇文章给大家聊聊关于包办婚姻配对,以及包办婚姻好对应的知识点,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,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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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历史上的婚姻形式及意义包办婚姻比自由恋爱好的9个理由包办与放手的名人事例一、中国历史上的婚姻形式及意义1、婚姻的形式,简言之就是嫁娶的方法。我国历史上存在过多种婚姻形式。
2、(1)掠夺婚。男子未得女子及其亲属的同意,用掠夺的方法强娶女子为妻,俗名叫抢婚。
3、(2)买卖婚。完全视女子为权利客体,以财物作为价金购买妻妾,把婚姻纯粹看成财物交易关系。
4、(3)交换婚。两个氏族的男方互换其姊妹为妻,或互换其女儿为媳,是对等交换的议婚。
5、(4)服役婚。男子于婚前或婚后,须在妻母家服劳役若干时间,作为娶妻的代价。这其实是买卖婚的变形,不过以劳务代替财货而已。
6、(5)聘娶婚。男子以聘的程序而娶,女子因聘的程序而嫁,“聘”的含义,第一是父母之命,第二是媒妁之言,第三要有聘约。其实,聘娶婚是强迫包办婚姻和买卖婚姻。它是封建制婚姻的代表形式。
7、(6)选婚与罚婚。挑选良家女子或挑选犯罪者家中的女子纳入后宫,由帝王自己享用或赐给宗室子弟为选婚。对于帝室选不中的犯罪者的妻女,或是断配给臣下,或是限定在一定范围内婚配,此为罚婚。两者都属于强制婚性质。
8、(7)赠婚与赐婚。依父母或有权人的意志将其所支配的女子赠送给别人为妻,叫做赠婚。帝王将搜刮来的民女、犯罪者的妻女以及俘虏的女子赐与子弟或臣下,叫做赐婚。两者都属于强制婚性质。
9、(8)收继与续嫁。收继,多数是兄弟亡故收其寡妻为己妻,个别也有收庶母为妻妾的。续嫁,指姊亡,妹续嫁于姊夫。
10、(9)招赘婚。男到女家落户。赘婿一般分两种,一种是“养老女婿”,一辈子在女家;一种是“出舍女婿”,在女家服役一定年限,仍回男家。
11、(10)养媳嫁。大多是有子嗣后,抱养别家女儿作养女,适龄期再与本家子成婚。
12、(11)指腹婚。又称胎婚,是两家主妇同孕,指腹相约定下婚姻。
13、(12)小女婿婚。男家儿子尚为孩童,因缺少劳动力,娶一个十八九岁的大姑娘为媳。
14、(13)荒婚。公婆或未婚夫病重垂危之际女子嫁到男家冲喜。
15、(14)招夫婚。丈夫死后或生前无力养家,再招一夫共同生活。俗称“拉帮套”、“搭伙”。
16、(15)典妻婚。将妻作为物权客体议价典给他人,典约期满,以价赎回。
17、(16)雇妻婚。将妻出租,按期收取雇金(租金)。
18、(17)虚合婚。为已死亡了的男女举行婚礼。包括两种,一是冥婚,又称嫁殇婚、娶殇婚,指男女死者联姻;一是过门守贞,指定婚后,未婚夫死亡,未婚妻仍入夫家为妇终身守节。也有望门终生守寡的,称“望门婚”。
19、(18)转房婚。学术上又称逆缘婚,是古代“夫兄弟”、“妻妹妹”,共夫共妻的残余形式。兄亡嫂转嫁其弟,弟亡弟媳转嫁其兄,姊亡妹续嫁姐夫。
20、(19)表亲婚。通常称姑表婚与舅表婚,是古老的亚血缘婚的遗俗,指兄弟的子女与姊妹的子女之间的婚姻关系而言。
21、(20)姘度婚。非法同居,古称“野合”、“私奔婚”。
22、(21)共妻婚。是旧社会流行于西藏地区的婚俗,是古代血缘、亚血缘婚的残余变异形式。多为兄弟共妻,结婚时兄为主夫,其余弟为副夫。
23、(22)阿注婚。此婚俗流行于永宁纳西族,“阿注”意为朋友,男女双方皆可称之。是一种以女系为主,临时结交同居为婚的婚姻形式。
24、(23)试验婚。是正式结婚前行试验同居的婚俗。过去西南少数民族中这种婚姻形式较多,是一种自愿婚的萌芽。
25、(24)自愿婚。以男女双方性爱为基础的婚姻,“私奔婚”是自愿婚的古俗形式。
二、包办婚姻比自由恋爱好的9个理由包办婚姻至少有个对象,自由恋爱没人喜欢我
离婚时的理由可以写成,全都是父母的错
省去了谈恋爱的过程,至少给男人省了很多钱
在婚姻不幸福的时候,至少不会讲,我当初真是瞎了眼了
包办婚姻其实能够治愈婚姻里面的很多问题,因为包—治百病
婆媳关系会比较好,因为媳妇是婆婆自己挑选的
9每年过节回家再也没有心理压力了。
三、包办与放手的名人事例1、这么一位才华横溢的大诗人,他不但诗写的美,更是通晓多种学科。不过,其爱情故事让外人看来,似乎觉得这才是他的全部。
2、徐志摩的结发妻子是张幼仪,一直没有得过他的正眼相看。徐志摩虽然不喜欢这段婚姻,但是他很听话,知道父母想要什么,不就是孙子嘛,那就给你们生一个。
3、这也许就是中国传统婚姻的真实写照,不喜欢自己的妻子,但是,为了家族子嗣的繁衍,一样可以同卧一塌。
4、等张幼仪诞下一子后,徐志摩如释重负般外出求学,先是北京,再是国外。可见,家庭对于他,是没有任何“束缚感”的。
5、之后,等他遇见惊为天人的林徽因时,不可抑制地爱上了她,没法控制自己的这种情感。于是,为了能和林徽因在一起,他和张幼仪离婚了,只是林徽因并没有接受他。
6、不少人觉得追求自己的幸福生活没有错,若是放在今日,这事真算不得什么,但是,在当时无论女子的背景如何,离婚女子总是会被指指点点的。
7、而徐志摩要的只是自己的信仰和追求,其它的事情都会被他视为障碍。徐志摩和陆小曼在北京交际场相识相爱,只是,后来他的这一段婚姻,过的并不自在。
8、虽然,爱情是美味的,但也只是生活的一部分,没有了面包的爱情,一样是会饥饿的。
9、相比于徐志摩,鲁迅的个人生活要低调太多了。不过,他和徐志摩有相通之处,对于这场包办婚姻,虽然,会表现出极度的厌恶,但还是全盘收下了。
10、而不同处在于,鲁迅不能给朱安爱情,却顾及了她的面子,没有和她离婚。
11、若是单独看这个故事,会觉得鲁迅此举还颇为人性,不管与否,朱安始终都是周家的媳妇,到哪大家都会尊敬几分。
12、只是,若是将时间拉长来看,一位没有丈夫疼爱的妻子,又没有子女在身边,她这一生难不成嫁人就是为了伺候公婆的吗?
13、看这本书的标题《我也是鲁迅的遗物——朱安传》,说的一点都没错。
14、如果,鲁迅真的考虑她的想法,还不如放她一条自由路,连昔日的皇妃都敢选择离婚,她为何不能尝试一下?
15、开始时,生活可能会有曲折,但就如鲁迅自己所说,路都是人走出来的,那时的社会风气日渐开化,总会找到适合自己的生存之道。
16、只是,鲁迅一直持怀疑态度,他敢抨击各种腐朽现象,唯独对祖宗留下的婚姻制度,他选择了妥协。而他又无法面对自己的结发妻子,只能以冷落来对待这段婚姻。
17、可见,他完全漠视朱安对情感的诉求,这种做法和徐志摩比较,谁更折磨人呢?
18、读胡适的文字,应该就两个字:舒服,真是文如其人。
19、胡适的婚姻同样也未能逃脱家长的安排,对此他也很是痛苦。那时,但凡接受过西方思想的人,都有一个想法,包办婚姻该“封存”了。结果,他们很不赶巧,偏偏自己得实践一下。
20、刚开始时,胡适的心里感受应该和徐志摩、鲁迅一般,极度排斥,但是,又不能抗拒。这种纠结的心情,若是多放一些个人的想法在里面,只会加剧对这段婚姻的更加厌恶。
21、然而,胡适却选择了另一种方式,他是痛苦过,除了妻子江秀东,还有两位女子都和胡适关系极近,但是,胡适最终的选择还是他的妻子,他用这段婚姻诠释了他对婚姻的解读。
22、也许爱情是很重要,但是,理解和包容应该才是家庭和美的关键因素。
23、中国历史上,关于家庭生活的文字并不多,但是,单从胡适的这段婚姻来看,似乎旧有的婚姻制度也没那么可怕。只是,不同人不同的选择,决定了它的悲喜罢了。
24、若是更加尊重个人内心的想法,自然会凸显包办婚姻制度的“可恶”。不过,再比较来看,如今的婚姻是自由,若是一样将个人想法过多的放于家庭之上,结果又会是如何呢?
25、没有绝对自由的婚姻,想来对这一点胡适看得更清楚。个人有选择生活方向的权力,只是当和另一个人命运相连时,是不是该多想一层,自己的某些行为是否会伤害到对方?
26、所以,在古人对婚姻的看法中,就喜欢强调“相敬如宾”。这个在今人看来,未免少了亲昵,但是,这恰恰避免了一些不和谐的声音。
27、其实,任何一种制度都是匹配于一个时代的,这三位大才子的做法都是仁者见仁。也许,他们三人的选择,没准正是那个时代新生代青年的一个代表呢。
关于包办婚姻配对的内容到此结束,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。